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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赵志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5号),并于2020年1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股票,新增股份于2020年1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从1,063,349,999股增加至1,074,453,194股。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于2020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73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65.4478万份,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1日,符合草案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进行行权,在此期间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 号),并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71,136,112股股票,新增股份于2021年1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从1,083,465,878股增加至1,254,601,990股。

  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庞江华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6.77%被动稀释至5.74%,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超过1%。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庞江华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庞江华先生

  二、备查文件

  庞江华先生《告知函》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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