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8日下午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干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82,322,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639%。其中中小投资者8人,代表股份2,350,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79,975,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1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346,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2,317,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73%;反对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2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2、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龙绍飞先生、张浩舟先生、贺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刘干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2.02 选举张迎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2.03 选举丁建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2.04 选举龙绍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2.05 选举张浩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2.06 选举贺娟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3、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汪形艳女士、何琪女士、周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汪形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3.02 选举何琪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3.03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4、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王炯先生、卢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王炯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4.02 选举卢武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100,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7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0.553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娴、张泽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8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寻怡女士、戴佳女士、马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与条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1、寻怡女士简历
寻怡女士,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以及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办公室主任。
寻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戴佳女士简历
戴佳女士,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质检品管部副部长、品管部副部长、鹤岭分公司技术品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品管部部长。
戴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马翼先生简历
马翼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1996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物价处干事、监审部干事、监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审部部长,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监事,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监事,靖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监事。马翼先生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马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8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的陆仟伍佰万元项目运营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拾年。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
法定代表人:李峥嵘
注册资本:14,297.8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
污水处理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污水处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污水处理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污水处理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污水处理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污水处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本次公司为污水处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67,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为污水处理公司提供的6,500万元担保),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21,8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3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8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16:3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王炯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王炯先生简历
王炯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洪源机械厂理化室工人;洪源机械厂进出口公司业务员、部门经理、副总经理; 1994年12月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处业务员、副处长、处长、经营部部长、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王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8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干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刘干江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迎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张迎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干江,委员:张迎春、丁建奇、龙绍飞、贺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波,委员:贺娟、何琪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琪,委员:刘干江、汪形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形艳,委员:周波、何琪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干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刘干江先生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柳全丰先生、龙绍飞先生、谭周聪先生、文革先生、李峥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树林先生、邹秋阳女士、成希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张伏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贺娟女士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贺娟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55544161
传真:0731-55544101
电子邮箱:zqb@chinaemd.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 5 号五矿尊城
七、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的陆仟伍佰万元项目运营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拾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敞口授信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期限壹年。该授信由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1、刘干江先生简历
刘干江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工程师。 200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成品分厂副厂长、品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电化厚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干江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刘干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刘干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迎春先生简历
张迎春先生,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市市政工程公司沥青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湘潭市市政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双马垃圾渗滤液处理有限公司经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靖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迎春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 除此之外,张迎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张迎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柳全丰先生简历
柳全丰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大学应用化学系副主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938工程指挥部常务指挥长,948工程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董事、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柳全丰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柳全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柳全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龙绍飞先生简历
龙绍飞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生产部部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靖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龙绍飞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龙绍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龙绍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谭周聪先生简历
谭周聪先生,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动力分厂副厂长、厂长、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谭周聪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谭周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谭周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文革先生简历
文革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7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双氧水分厂书记、副厂长、光华日化厂书记、行政部部长、运输公司经理、锰都事业部安环部长、锰都事业部办公室主任兼社会事务部部长、锰都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文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李峥嵘先生简历
李峥嵘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参军,转业后工作于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湘潭军分区车队长,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协调部部长、生产运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湘潭通达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峥嵘先生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李峥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李峥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朱树林先生简历
朱树林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9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电解分厂工段长、生产部调度员,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成品车间主任,公司电解分厂厂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树林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朱树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朱树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张伏林先生简历
张伏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1988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在电解分厂、财务部工作,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张伏林先生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张伏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伏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邹秋阳女士简历
邹秋阳女士,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化工工程师。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品管部部长,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质检部部长、质检品管部部长、监事,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鹤岭分公司副总经理,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邹秋阳女士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邹秋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邹秋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成希军先生简历
成希军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公司成品分厂厂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兼贸易部部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希军先生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成希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成希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贺娟女士简历
贺娟女士,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湖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在读。1996年9月入职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在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锰分厂、品管部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对外投资经理、部长以及管理部部长,公司品管部部长、贸易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董事。
贺娟女士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贺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贺娟女士已于2020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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