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无法及时追偿被划扣资金及解除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违规将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供应商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2、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为4.7亿元,其中4.1亿元由于履行担保责任已被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划扣,剩余6000万元目前被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冻结。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1.2亿元理财产品划扣案件(案号:(2021)琼01民初108-109号,并于2021年6月15日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择日宣判。
关于公司违规使用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供应商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事项解决方案如下:
(1)公司通过司法手段解除担保责任,并向银行追偿划扣资金。
(2)公司积极督促被担保方履行还款义务。
(3)该担保事项造成的公司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以自有资产进行弥补。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7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1-06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7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11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回复内容尚待完善,相关内容需取得中介机构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1年11月16日披露回复内容。公司对延期回复《关注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真挚的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1-063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柏龙;证券代码:002776)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3.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的虚假记载;
(2)柏堡龙涉嫌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3)柏堡龙涉嫌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1)对柏堡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2)对陈伟雄、陈娜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罚款;
(3)对王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4)对林晓如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5)对江伟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6、对黄莉菲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7、对贝继伟、李义江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夫妇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9.00%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中泰集团将拥有公司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由于公司控股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持有的股权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存在股份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风险,故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7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目前公司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工作完成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4、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9号)(详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56)。
2、2021年8月2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陈娜娜女士函告,获悉其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58号),(详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0)。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05,101,0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截止目前,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持有的股权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存在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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