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晋控电力”)控股子公司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发电”)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简称“平安银行”)于日前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平银(太原)综字第A020202111010001(额保001)号】,为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为:平银(太原)综字第A020202111010001号】(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之债务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同华发电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彦
注册资本:307694.221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示范区晋阳街南一条10号1幢-1-22层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发电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机电产品加工、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扫;电子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设计、调试、实验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监测(以上仅限分支机构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同华发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同华发电95%股权。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以上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债务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起三年。
6.担保金额:担保债务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本金(折合)人民币叁拾亿元整中的(折合)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具体以同华发电和平安银行签署《最高额度保证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60671.47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99900.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3.18%,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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