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92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隆股份”)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号),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窗口期除外)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767,44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