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 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汪晓东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市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汪晓东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