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数量606,230,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997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600,476,2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28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5,753,7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8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6,515,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量762,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量5,753,7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受新冠疫情影响,独立董事盛毅、严洪、罗宏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3、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刘义先生、岳清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1.02 选举刘云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1.03 选举刘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1.04 选举岳清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严洪先生、罗宏先生、盛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严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2.02 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2.03 选举盛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程良先生、余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程良先生、余洪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新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程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3.02 选举余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06,06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6,3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4531%。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6,22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9%;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6,51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870%;反对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芳菲、李维凯通过视频方式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6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16:3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4日以微信、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因受疫情影响,独立董事严洪、盛毅、罗宏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非独立董事刘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云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和独立董事盛毅先生,其中刘兵先生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盛毅先生、严洪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刘义先生,其中盛毅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罗宏先生、盛毅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岳清金先生,其中罗宏先生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严洪先生、罗宏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岳清金先生,其中严洪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岳清金先生、张凤术先生、吴宝龙先生、何建平先生和王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刘兵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凤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张凤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张凤术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张凤术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层

  邮编:61004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鸿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刘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谢海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谢海霞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层

  邮编:61004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毛兴跃女士为公司审计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聘任审计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退出并解散居时代(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居时代基金”或“合伙企业”)。

  居时代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久奕雍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奕雍霖”)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王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久奕雍霖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6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16: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4日以微信、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程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选举程良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退出并解散居时代(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居时代基金”或“合伙企业”)。

  居时代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久奕雍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奕雍霖”)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王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久奕雍霖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并于2021年10月26日由成都富森美家居工会联合会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公司董事、监事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刘义先生、岳清金先生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盛毅先生、罗宏先生、严洪先生

  3、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兵先生

  4、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6、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因任期届满,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也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晓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成都富森美家居工会联合会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东代表监事:程良先生、余洪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张新民先生

  3、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岳清金先生、张凤术先生、吴宝龙先生、何建平先生、王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鸿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任职资格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洪先生、罗宏先生、盛毅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中罗宏先生为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

  五、特别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股东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成都富森美家居工会联合会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附件2: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附件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刘兵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968年生。曾任成都金牛企材经营部负责人,1998年起先后创办成都市富森木业工贸有限公司、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等。刘兵先生长期从事商贸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商贸经营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装饰建材家居卖场行业有深刻的理解,曾获2018年度“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现任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四川省家居品牌商会会长、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

  刘兵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27,100,886股,持股比例为43.70%,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的弟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云华女士,副董事长,1962年生。1998年起与刘兵先生共同创办成都市富森木业工贸有限公司、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2000年与刘兵先生、刘义先生共同创办本公司。刘云华女士曾荣获“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活动积极分子”、“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建材流通风云人物”、 “中国家居产业杰出女性”、“2020安永亚太区成功女性企业家”等称号。

  刘云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07,345,600股,持股比例为27.70%。刘云华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刘兵、董事和总经理刘义的姐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云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义先生,董事、总经理,1966年生,管理学博士。曾任成都市营门口农信用社主任,2000年与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共同创办本公司。刘义先生曾获得“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首届“成都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成华区建区20周年最具影响力人物”、“2010-201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改革开放40年“四川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经营者”、“四川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刘义先生现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成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成都市成华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主席(会长)、成都零售商协会会长、成都市爱国拥军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成都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会长、成都市企业诚信促进会副会长、成都市成华区私营经济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副会长。

  刘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65,165,760股,持股比例为8.71%。刘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的哥哥,为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的弟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岳清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2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任剑阁县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办公室主任、副站长、站长等职务,2006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为成都市成华区第八次党代表。

  岳清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2,0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岳清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洪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和南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平安银行现代农业事业部副总裁、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列席执委、高级董事总经理(SMD)、四川区域事业部总裁。现任上市公司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财经科学》、《国有资产管理》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研省部级课题多项,出版专著《上市公司整体上市与分拆上市财务战略研究》。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财务、产业经济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实战经验。

  严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0,0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严洪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洪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

  罗宏先生,1971年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目前担任成都富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宏先生为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

  罗宏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

  盛毅先生,1956年生,经济学硕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现任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盛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盛毅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

  附件2: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程良先生,1966年生,本科学历,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省供销干部学校讲师、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石化大鹏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天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加入本公司,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20年2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17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5%。程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洪先生,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至2008年在成都伊藤洋华堂安全保卫部担任主管及科长等职务。2008年8月加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安保部副总监职务。

  余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余洪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洪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新民先生,1963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南充绢纺织厂科员、成都友联房地产公司主任助理,2002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安全保卫部副总监、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新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3: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义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1。

  岳清金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1。

  张凤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68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先后在农业银行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支行、蛇口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和证券工作,2009年3月加入本公司,2009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凤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2,0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凤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宝龙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先后在成都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成都商报社从事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及记者工作,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富森营销管理部经理,2009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宝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2,0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宝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建平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生,EMBA。曾任阆中智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片区销售经理等职,具有多年销售管理工作经验。200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商城管理部经理、招商运营部经理,2009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何建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59,5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鸿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任职;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任海南农垦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2020年2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王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6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凤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谢海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凤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张凤术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张凤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谢海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谢海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1、董事会秘书张凤术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电子邮件:zqb@fsmjj.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层

  邮政编码:610041

  2、证券事务代表谢海霞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电子邮件:zqb@fsmjj.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层

  邮政编码:610041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凤术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68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先后在农业银行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支行、蛇口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和证券工作,2009年3月加入本公司,2009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张凤术先生于2008年参加深圳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并持续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2018年7月,参加深交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并取得后续培训证书。

  张凤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2,0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凤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海霞女士,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进入公司,就职于证券事务部从事证券事务工作,曾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等职务,2020年6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谢海霞女士于2011年9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12月,参加深交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并取得后续培训证书。

  谢海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6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毛兴跃女士为公司审计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毛兴跃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毛兴跃,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12月加入公司, 2011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12月起任本公司审计部审计负责人。

  毛兴跃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70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退出并解散居时代(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居时代基金”或“合伙企业”)。

  居时代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久奕雍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奕雍霖”)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王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久奕雍霖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及解散原因

  公司于2018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久奕雍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奕雍霖”)、上海月星家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星家居”)、武汉金马铠旋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铠旋”)、上海喜盈门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盈门”)、吉林中东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东金融”)、广西富安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居”)、宁波友邦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友邦”)、云南得胜家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家居”)和自然人许惊鸿在成都天府新区基金小镇共同发起设立“居时代(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居时代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6,000万元,剩余资金由其他意向参与方认缴。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018年9月5日,公司与上述意向参与方在成都正式签订了《居时代(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于2018年9月6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签署有限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变更部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成都富森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好”)、四川兴瑞隆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隆丰”)、四川宝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来建筑”)、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郫县富森”)共同受让居时代基金原有限合伙人月星家居、金马铠旋、喜盈门、富安居、得胜家居及自然人许惊鸿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上海雍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涵投资”)受让居时代基金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久奕雍霖所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万元,同时,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久奕雍霖变更为雍涵投资。本次变更完成后,居时代基金总规模仍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基金份额由26,000万元增至70,000万元,占居时代基金70%份额;关联方富森好、郫县富森和雍涵投资分别认缴基金份额为10,000万元、9,000万元和1,000万元,占居时代基金10%、9%和1%份额,剩余基金份额由其他意向方认缴。具体详见2021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变更部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审议未通过《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变更部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202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因该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各方合伙人协商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三、本次合伙企业解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与居时代基金其他合伙人均未实缴,故居时代基金自成立至今,尚未对外投资。本次合伙企业解散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与居时代其他合伙人均未实缴基金份额,未发生实质性交易,因该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之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投资方向随着市场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也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居时代(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