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网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桂03破申5号之一)和《决定书》((2021)桂03破6号、(2021)桂03破6号之二)等法律文书,桂林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人民法院许可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及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和《关于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重整保证金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9日,管理人已开展以下重整工作: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已申报债权人送达法院受理东网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债权申报公告;
2、发函给相关法院,告知相关法院依法中止对东网公司资产采取的保全或执行措施;
3、起草书面债权申报通知,计划通过EMS快递方式再次邮寄给公司已知但未申报债权人,通知其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4、计算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利息、违约金债权至法院正式受理重整之日即2021年10月27日,并制作债权审查意见函。近期将会把债权重新计算的结果发给各债权人。
5、梳理公司在履行合同,并判断需继续履行的合同。
重整推进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各方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
二、风险提示
1、桂林中院受理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8日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已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对于本次会议,债权人就《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投的表决意见为“同意”的表决票,在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作修改或者虽有修改但该修改对相应债权人没有不利影响的,本次投“同意”票的相应债权人不再重复投票,本次“同意”的表决意见直接作为东方网络重整阶段的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以及第二次表决(如有)的表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收到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和2021年10月2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于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的,在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如对东方网络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未作修改或者虽有修改但该修改对东方网络出资人没有不利影响的,东方网络的出资人组不再重复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进行再次表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通过”表决结果直接作为重整程序中《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和2021年10月9日对外披露的《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重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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