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1-071
股东润泽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东新疆润泽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青岛润泽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泽森”)计划在其所持本公司首发限售股解禁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490,06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润泽森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78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
近日,公司收到润泽森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润泽森本次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已经过半且自前次减持进展公告披露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润泽森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润泽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8.24元/股-35.66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润泽森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3,595,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3%;本次减持后,润泽森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4,111,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7%。
二、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说明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润泽森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润泽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润泽森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润泽森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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