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文功先生、柴继涛先生、吴波先生、李玉连先生、张明荣先生、朱良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贺正生先生、黄学良先生、陈留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陈留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郭群涛先生、侯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文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10月起至1995年10月在扬中博爱开关厂任厂长;1995年10月起至2003年12月在扬中通华电器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1月起至2015年11月,历任江苏威腾母线有限公司(威腾电气前身,曾用名:镇江市南自通华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南自通华母线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6月,任威腾电气总经理;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董事长。现任威腾电气董事长。
蒋文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37,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柴继涛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起至1993年4月,任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机修安装厂技术员;1993年4月起至2004年1月,历任江苏华厦电器集团技术员、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年2月起至2004年9月,任江苏现代南自电气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2004年10月起至2012年8月,任江苏有能电气成套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起至2015年9月,任有能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5月,任威腾电气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16年5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总经理;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董事。现任威腾电气董事、总经理。
柴继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7月起至1997年2月,历任镇江汽车钢圈厂出纳、成本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等职;1997年3月起至2009年8月,历任广东健力宝集团及下属公司成本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09年9月起至2010年3月,任镇江中燃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4月起至2013年9月,任镇江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1月起至2015年11月,历任江苏威腾母线有限公司(威腾电气前身,曾用名:镇江市南自通华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南自通华母线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董事;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现任威腾电气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吴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玉连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起至2001年8月,任大屯煤电公司技术员;2007年8月起至2013年10月,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业务董事;2013年12月起至2015年5月,任南京广电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6月起至2018年2月,任镇江国控投资部主任;2018年2月起至今,任镇江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起至2015年11月,任江苏威腾母线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董事。现任镇江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威腾电气董事。
李玉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明荣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9月起至2009年9月,历任扬中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经贸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起至2015年4月,任扬中发改经信委监察室主任、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2015年5月起至今,任绿洲新城副总经理、董事。2019年10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董事。现任绿洲新城副总经理、董事、威腾电气董事。
张明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良保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起至1993年3月,任镇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经理;1993年4月起至1995年6月,任墨西哥MONTE DE ORO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7月起至2000年10月,任扬中市对外贸易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1月起至2002年10月,任合金投资太湖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11月起至2005年10月,任江苏盛达五金锁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起至2013年3月,任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3年4月起至2014年5月,任三胞集团常务副总裁;2015年4月起至2016年3月,任中科招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6年4月起至2019年10月,任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0月起至今,任苏州高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8月起至今,任江苏德晴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起至今,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至今,任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9月起至2015年11月,任江苏威腾母线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董事。现任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高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腾电气董事。
朱良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贺正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起至2006年9月,任北京市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9月起至今,任北京市衡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衡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威腾电气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正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黄学良先生,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4月起至今,历任东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独立董事。现任东南大学教授、威腾电气独立董事。兼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学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陈留平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起至2001年2月,任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副校长;2001年3月起至2019年6月,历任江苏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设备管理处处长、财经学院党委书记、调研员、教授,于2019年6月退休。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独立董事。现任威腾电气独立董事。兼任镇江泛沃新能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留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群涛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0月起至2015年08月,任有能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科员;2015年09月起2017年7月,任威腾电气营销中心项目管理员;2017年8月至今,任威腾电气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威腾电气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
郭群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洵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0月起至2011年10月,任江苏苏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10月起至2016年3月,任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3月起至今,任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及部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监事。现任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及部门副总经理、威腾电气监事。
侯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7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8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9.6万元(税前)。本次津贴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调整董事薪酬,是参照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关于薪酬调整的事项。
本次调整薪酬参照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8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6日
至2021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腾电气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电子邮件:DMB@wetown.cc 邮编:212212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3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腾电气”)于2021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克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587.24万元低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40,561.08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公司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现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再次进行调整,并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即“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目原计划投入金额将优先用于“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集中发展公司主要产品母线的生产与研发,强化公司优势产品,应对母线的市场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本着科学、合理、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取消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本次调整并取消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威腾电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5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新材”)。
● 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4,2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
● 资金来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资金使用费: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交易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止本议案提议之日,公司已累计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4,200万元。过去12个月,除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外,未与其参股股东陆俊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威腾新材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2021年度向威腾新材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向威腾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4,2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持有威腾新材70%的股份,为威腾新材控股股东,陆俊先生持有威腾新材30%的股份,陆俊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由于陆俊先生目前尚不具备对威腾新材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对威腾新材进行财务资助,本次交易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姓名:陆俊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威腾新材总经理、董事
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无
(二)关联关系说明
陆俊先生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威腾新材30%的股权,并担任威腾新材总经理、董事职务,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除上述情形外,陆俊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标的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光伏电子产品及配件、光伏焊带、助焊材料、光伏组件及配件、金属制品、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注: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此议案与威腾新材签署具体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公司2021年度拟向威腾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提供财务资助4, 2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用途:用于威腾新材的正常运营。
4、资金使用费: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威腾新材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满足威腾新材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威腾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威腾新材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向该公司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向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4,2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威腾电气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参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威腾电气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9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李翠女士简历
李翠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起至2020年8月,任有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20年9月起至今,任威腾电气法务专员;现任威腾电气法务专员。
李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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