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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89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11月10日上午10:3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全资子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3.80亿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091《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5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41.50亿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092《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增加接受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196,750万元。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09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 090《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9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水务”)。

  ● 本次担保金额:为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泽众水务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3.80亿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9,000万元,其中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3.50亿元的担保,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新增2亿元的担保;向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新增1.50亿元的担保,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日止。

  为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泽众水务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3.80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14小区7号

  注册资本:22,652.62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靳风鸣

  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管道工程施工;管道配件、水表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77,070,157.01元,净资产506,754,767.20元;营业收入164,527,040.96元,净利润21,396,261.71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三、 计划担保情况

  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全资子公司泽众水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3.80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泽众水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其2021年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各项经营活动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泽众水务提供新增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同意公司向泽众水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合法可行,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9,000万元,占

  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6773%;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770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658%;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0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9408%。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9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

  提供担保金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21年度公司为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5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41.50亿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9,0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0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35 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鉴于年内天富集团业务拓展,资金需求较大,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度为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5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41.50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富集团总资产45,011,676,928.06元,净资产11,266,674,695.40元,营业收入24,918,752,439.53元,净利润157,271,510.10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1%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计划担保情况

  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5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41.50亿元。

  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其长期为本公司大量银行贷款及债券提供无偿担保。此次公司计划新增向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部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股东进行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新增担保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9,000万元,占

  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6773%;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770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658%;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0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9408%。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9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月11日、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过15,7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7,85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23,5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28,100.00万元,日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车辆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公开招标及参考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以及关联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了表决。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00万元;增加接受关联方天富易通2021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租赁资产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本次调整合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00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181,7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政府定价、招标竞价及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增加接受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196,7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增加接受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196,750万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详见本公司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临072《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调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易通搭建有完善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有较强的运输资源整合能力,对各类煤矿均有长期、稳定的合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天富易通中标公司2021年度煤炭运输项目,在目前煤炭市场供应及运输能力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公司加大储煤力度,进一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增加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额度。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天富易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定价原则为:招标竞价确定。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的合理预计,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8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11月10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度向全资子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3.8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091《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6.50亿元,用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本次新增后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41.5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092《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增加接受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196,7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了表决。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09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临 090《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9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继续加强“新冠”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2021年11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10:30-13:30、下午 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 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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