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463.76万元,并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合计36,280.65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NKM0043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产品期限:31天,自该产品起息日(含)至该产品到期日(不含)。如发生该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的情形,该产品期限将相应提前到期调整。
5、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R1级(谨慎型)(此为招商银行自行评级)。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1日
7、起息日:2021年11月12日
8、清算日:2021年12月13日
9、挂钩标的:黄金
10、本金及收益: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56%或2.85%或3.05%(年化)。招商银行不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收益,投资者收益可能为0。
11、关于黄金价格的观察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的中间价。
期末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以美元计价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Index”每日公布。
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该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考挂钩标的前一个有效厘定的定盘价格,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2、结构性存款收益的确定:
产品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该产品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的市场交易价格。
(1)如果期末价格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该产品到期利率为2.8500000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2)如果期末价格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该产品到期利率为3.0500000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3)如果期末价格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该产品到期利率为1.5600000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13、费用:该产品无认购费。该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4、交易方式:根据合同柜台交易
15、流动性安排:该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该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产品。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则以招商银行宣布的该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产品本金及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在该种情形下,招商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结构性存款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投资者确认并同意,招商银行在上述渠道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即视为已送达投资人,投资人在公告约定期限内无异议即为接受公告内容并对其生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36。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招商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5,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6,988.82万元,本次购买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67%。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核查并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及时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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