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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 进展暨增加有限合伙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擎川基金”)。海宁擎川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海宁擎川基金已募集完毕并于2021年2月3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8,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出资比例27.62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海宁擎川基金已于2021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海宁擎川基金全体合伙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有限合伙人及变更合伙人出资比例,修改并重新签署了《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海宁擎川基金的通知,海宁擎川基金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增加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方毅

  3、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18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68946500X7

  5、注册资本:35222.630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塑胶手套(PVC和PE等)、橡胶手套(丁腈橡胶和天然橡胶等)、隔离衣、医用隔离面罩及其它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口罩、洗手液、湿巾的生产和销售,PVC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楼晓莉

  1、姓名:楼晓莉

  2、身份证号:330104********1367

  3、国籍:中国国籍

  4、住址:杭州市上城区

  三、本次变更前后,海宁擎川基金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四、本次合伙协议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协议4.2条:“本协议签署时,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每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最低为人民币900万元,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整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及最低认缴出资额。”

  修改后:“本协议签署时,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每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最低为人民币500万元,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整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及最低认缴出资额。”

  (二)原协议7.3条:“本合伙企业不得:……(2)向第三方出借资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作为股权投资协议项下安排的借款除外)……。”

  修改后:“合伙企业不得:……(2)向第三方出借资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作为股权投资协议项下安排的1年期限以内借款除外,但借款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实缴金额的20%)……。”

  (三)原协议7.5.1条:“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

  修改后:“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3名,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

  (四)原协议11.2条:“……(1)管理费费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后2年费率为1%/年……。”

  修改后:“……(1)管理费费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2%/年,后2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1%/年……。”

  除上述修改外,未对原《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任何实质性修改。

  五、新增合伙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海宁擎川基金的规模,进一步提升海宁擎川基金的投资能力,降低投资风险。此次增加合伙人后,海宁擎川基金仍由管理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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