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海云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1,194,6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72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8,649,8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77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44,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94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先生主持,公司5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先生委托监事刘国平先生出席。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192,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192,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2,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9%;反对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6,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7%;反对2,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2,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9%;反对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谦、姚奥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函告,获悉刘海云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云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1年11月10日,刘海云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501.5568万股。其中,刘海云直接持有公司4,496.2868万股,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7万股;
注2: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云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刘海云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增加担保物、提前还款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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