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卡倍亿”)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卡倍亿在招商银行的3,000万元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08日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电气科技、汽车电线电缆、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新能源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卡倍亿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券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海卡倍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因上海卡倍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20,900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0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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