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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高”)、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卓高”)、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53,500万元、4,000万元、20,000万元、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63,300万元、4,000万元、54,300万元、45,000万元。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53,500万元、4,000万元、48,000万元、25,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0万元、8,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分别新增2021年度担保额度70,000万元、19,300万元、7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为江苏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的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分别为90,000万元、49,300万元、10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53,500万元、4,000万元、20,000万元、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63,300万元、4,000万元、54,300万元、45,000万元。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53,500万元、4,000万元、48,000万元、25,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江苏卓高

  

  (二) 东莞卓高

  

  (三) 深圳新嘉拓

  

  (四) 宁德卓高

  

  注:上述系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2021年上半年度数据。

  三、 协议主要内容

  (一)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债务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一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二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三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债务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二) 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授信协议一

  (1) 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申请人:东莞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 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10月30日起到2022年10月29日止

  2、授信协议二

  (1) 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申请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 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3) 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10月29日起到2022年10月28日止

  2、授信协议三

  (1) 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申请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 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10月25日起到2022年10月24日止

  四、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0万元、8,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分别新增2021年度担保额度70,000万元、19,300万元、7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为江苏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的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分别为90,000万元、49,300万元、10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6.5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18%。截至目前,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关联方上海锦泰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5,000万元的担保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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