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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量为17,625,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因2021年11月20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1年11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0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金科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0,000股,并于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变为102,760,000股,包括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23,392,484股,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9,367,516股,其中1,013,016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已于2020年11月9日起上市流通,2,82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5月1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1名,股东为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份数量为17,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1年11月20日(以上述两个日期孰晚为准)。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1月22日起上市流通(因2021年11月20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1年11月22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或2021年11月20日(即本公司入股发行人前身金科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满五年之日)(以上述两个日期孰晚为准)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公司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00%;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依据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前予以公告;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本公司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转让价格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科环境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 金科环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股东限售承诺;

  (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科环境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625,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因2021年11月20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1年11月2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四)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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