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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7

  

  本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喜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2021年9月28日接到公司董事、股东黄喜胜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及《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告知函》,黄喜胜先生计划自公司披露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73,0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246%),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2021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接到黄喜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12日,其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且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黄喜胜先生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黄喜胜先生严格履行了前期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期承诺或延期不履行承诺情形。

  4、黄喜胜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黄喜胜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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