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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11月5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他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除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传真号码:0752-2655999

  (4)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2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1年8月31日,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赛西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大力布局智能驾驶的相关技术,完善超声波雷达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强化公司智能驾驶解决方案的优势,公司拟以9.55元/股的价格以自有资金购买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威”)3位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和广州红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科信”)合计持有的7.02%的股权,交易金额共计73,676,2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根据此前公司与各交易对手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应于9月30日前以每股9.55元的价格与深创投、广东红土和红土科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进行股份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105条规定,“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公司在2021年9月份无合适交易窗口进行股份交易,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股份交易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3、鉴于德赛西威与奥迪威未来的长远合作前景未发生重大变化,奥迪威对补全德赛西威感知融合方案仍有较好的协同价值。交易各方在保证交易合法、合规且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对交易价格进行了重新的商定,拟以14.21元/股,购买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3位股东合计持有的奥迪威7.02%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约109,627,110元人民币。交易各方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完成交割。

  针对上述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根据上述重新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以14.21元/股,购买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3位股东合计持有的奥迪威7.02%的股权,交易各方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完成交割。截止2021年11月12日,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完成上述股权的交割,交割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奥迪威7.02%的股权。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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