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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付华荣先生。

  3、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62,109,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8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56,447,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5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5,661,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5,37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7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2,106,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7%;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98%;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106,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7%;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98%;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105,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2%;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30%;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106,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7%;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98%;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2,106,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7%;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98%;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吴威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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