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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1-1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本次为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5,320,015.50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谷红”)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与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成”)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与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持有吉林天成95%股权,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吉林天成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通化谷红

  名称: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赵建东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陆拾万元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建国路5099号

  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银杏叶提取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4,756.06万元,负债总额23,058.93万元,净资产61,697.1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250.33万元,净利润48,37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21%。(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81,111.69万元,负债总额22,330.59万元,净资产58,781.1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627.95万元,净利润454,60.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53%。(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吉林天成

  名称: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刘鲁湘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建国路4555号

  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95.00%,西马四环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西马四环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9,006.54万元,负债总额13,709.78万元,净资产35,296.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961.36万元,净利润30,946.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98%。(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55,921.90万元,负债总额10,777.58万元,净资产45,144.3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068.61万元,净利润40,794.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27%。(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通化谷红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与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为吉林天成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与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年度)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275亿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8.43%。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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