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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拟向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7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满足氢能科技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借款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续拟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拟向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7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满足氢能科技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借款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续拟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MA0KQMCC18;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0日;

  住所: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晋中起步区小牛线南侧、综合通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姚锦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 业园区及配套设施的经营、建设、管理;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 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2,495.32万元,负债合计 26,224.92万元,净资产16,270.40万元;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无营业收入。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产合计51,361.39万元,负债合计32,619.01万元,净资产18,742.38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91.15万元,利润总额-612.03万元,净利润-459.0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氢能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故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735.6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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