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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Jingj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变更为“Jingjin Equipment Inc.”。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对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能够更准确、更全面反映公司业务和发展战略。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的议案》。

  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进一步扩大产能,公司拟投资12.8亿元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该投资项目的相关协议和实施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投资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并有效提升公司产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0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Jingjin Equipment Inc.

  ● 公司经营范围拟对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不涉及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变更。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为: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Jingj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变更为“Jingjin Equipment Inc.”。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近年来,随着下游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由压滤机单一设备制造商发展成为了产品多样的成套装备制造商,产品种类涵盖压滤机、智能砂石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搅拌机、输送机、自动加药机、浓密机、叠螺脱水机、低温滤饼干燥机、U型混合器、滤饼破碎机等,产品的应用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广泛应用于环保、矿物及加工、化工、砂石骨料、新能源、新材料、食品、生物医药等领域。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过滤成套装备品类,提高成套装备的技术水平,向“高端过滤成套装备制造商”发展。为更准确、更全面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结合公司行业属性,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公司名称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Jingjin Equipment Inc.”。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对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

  分离机械设备、干燥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与分离机械、干燥设备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本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聚丙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生产与销售;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与章程修订事项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五、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旨在更好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定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不涉及公司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变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将一并做相应修订。公司本次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1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2.8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项目处于初始阶段,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尚未完成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项目尚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投资项目中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用地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上述投资项目仅为初步计划,项目的建设、达产均未开始,且需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产业技术发展,加强技术创新管理,不断优化和提升工艺、装备、材料等技术方案,加快新产品开发,做好技术升级与迭代的技术储备。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进一步扩大产能,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12.8亿元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该投资项目的相关协议和实施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二大道东侧。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新征土地约300亩(以实测为准),计划新建综合生产车间1座,新增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

  5、项目投资进度:目前项目处于初始阶段,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尚未完成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总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

  7、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2.8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2亿元人民币。

  8、资金来源: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项目投资时的实际资金需求,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9、项目定位:对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

  10、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全部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约21亿元,净利润约3.15亿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投资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并有效提升公司产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利益。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分期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上述投资项目处于初始阶段,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尚未完成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项目尚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投资项目中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用地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上述投资项目仅为初步计划,项目的建设、达产均未开始,且需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产业技术发展,加强技术创新管理,不断优化和提升工艺、装备、材料等技术方案,加快新产品开发,做好技术升级与迭代的技术储备。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2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7日

  至2021年12月8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5:00至2021年12月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5:00至2021年12月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2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7日9:30-11:30,13:00-17:0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君

  电话:0534-2758995

  邮箱:jjhbzqb@163.com

  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邮编:253034

  (二)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8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Jingj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变更为“Jingjin Equipment Inc.”。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对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的议案》;

  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进一步扩大产能,公司拟投资12.8亿元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该投资项目的相关协议和实施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套高性能过滤系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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