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和议案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7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9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6名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4,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8%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0%办理解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本次解锁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竞天公诚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取消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474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取消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941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2020年5月8日共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5,086股。
9、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61,045股。2020年11月23日该股份解锁上市。
10、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取消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432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股份上市,2021年5月10日共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6,841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锁定期已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40%、30%和30%的比例分三期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二)关于解锁条件的规定以及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每个解除限售期考核一次,各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第二期限售期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354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45.63%。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4、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将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分类进行综合考核。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共有三档,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不同,适用相应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计算综合业绩达成率,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
根据激励对象综合考评结果,本次解锁的所有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均满足100%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即将届满,各项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激励对象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
三、本次解锁所涉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2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08,673,661股的0.0108%,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满,各项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3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44,23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满足第二期解锁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股份上市。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限售期届满后向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8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45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士杰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机械制造、生物医疗、科技行业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嫦娥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公路、基础设施、航空业、制造业和房地产等。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剑光先生,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6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6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公司拟支付的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业务规模较2020年有所提升。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普华永道中天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同意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安永华明的相关资质材料,该所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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