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2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相关事项提醒: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防疫要求、会议登记方法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易见大厦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8日

  至2021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8日(10:00-13:3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易见大厦1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为配合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防疫工作,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建议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一天到昆明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检测报告参加股东大会;低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检测报告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国务院网站查询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4、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疑问,或在昆明进行核酸检测需协助的,可与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871)65739748、65739748-1007、65650056

  电子邮箱:e-visible@easy-visible.com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2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原审计机构天圆全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公司综合考虑整体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天圆全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圆全事务所表示已知悉并且无异议;

  ●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执业资质:1992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规模

  (1)2020年度经审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7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截至止2020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5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邱俊洲、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俊洲 2019 年度受到自律处分 1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2019年10月,大华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邱俊洲、田艳萍、张晓义、刘彬作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及签字年审会计师,存在未执行充分合理的审计核查、验证工作、未作出审慎尽责专业判断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纪律处分,对大华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邱俊洲、田艳萍、张晓义、刘彬予以通报批评,通报中国证监会。

  3、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合计人民币1,300,000.00元。结合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审计工作量,经与大华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1,000,000.00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5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500,000.00元,2021年度合计审计费用同比增加15.38%。

  二、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2、54、56号9层南栋0101-908至912

  (5)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强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1997年至200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2005年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改名为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之后天圆全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天圆全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4年,其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原审计机构天圆全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公司综合考虑整体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续聘天圆全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对天圆全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地感谢。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前后任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华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由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后,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对于审计服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有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5、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1-12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