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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汪思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九届董事会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推荐的董事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汪思洋先生、李双友先生、裴蓉女士、钟祥刚先生、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九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九届董事会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相关人员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刘珂先生、辛金国先生、杨智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九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李小军先生、平其能先生、郭云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两届,不再作为候选人参与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同时结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8.57万元(税前)调整至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大会在审批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规范行使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 关于全资子公司贝克诺顿向全资孙公司贝克诺顿(浙江)增资的议案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诺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诺顿(浙江)”)是贝克诺顿的全资子公司。为增强贝克诺顿(浙江)的资金实力,促进其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拟由贝克诺顿向贝克诺顿(浙江)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3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经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汪思洋先生、李双友先生、裴蓉女士、钟祥刚先生、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刘珂先生、辛金国先生、杨智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十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九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九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肖琪经先生、邓康先生、胡剑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职工代表监事

  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各基层工会选举结果,李林熙先生、张文森先生当选为公司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十届监事会,任期与十届监事会一致。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之前,公司九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向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一)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思洋,男,1987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常务副总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607.SZ)董事、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董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76.SH)董事长。现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76.SH)董事,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186.SH)董事,昆药集团董事长。

  李双友,男,1968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科科长,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融资产部部长,先后兼任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荷乐宾防伪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新兴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云南安晋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红塔特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药集团副董事长。

  裴蓉,女,1971年生,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审计部部长、运营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执行总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607.SZ)监事。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607.SZ)董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76.SH)董事,昆药集团董事。

  钟祥刚,男,1976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昆药集团副总裁,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昆药集团董事、总裁。

  杨庆军,男,1981年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研究员,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部副部长、部长、财务营运总监,内蒙古华生高岭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昆药集团监事。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76.SH)董事,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186.SH)董事,昆药集团董事。

  胡振波,男,1971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正高)。历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76.SH)资产证券部部长、资产部部长、总裁助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市场策划中心市场总监、品牌文化中心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昆药集团常务副总裁,兼任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珂,男,1952年生,中共党员,药物化学博士,教授。曾任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烟台大学药学院院长、教授,山东省药物筛选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苏州雷纳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固体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首席科学家,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57.SH)首席科学家。现任菏泽学院药学院院长,昆药集团独立董事。先后主持完成30多项现代中药的研究与开发,其中4项现代中药被批准上市,先后有7项新药研发项目进入临床研究。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一项。为第七届“吴阶平医学研究奖、保罗?杨森药学研究奖”及山东省回国留学创业奖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辛金国,男,1962年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历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经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位。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兼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21.SH)独立董事、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002010.SZ)独立董事、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023.SH)独立董事。从事与会计学、审计学有关的研究与教学30余年,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重大招标子课题、浙江省社科基金课题与浙江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等15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具有深厚的理论积淀与学术研究成果。

  杨智,男,1960年生,研究员,执业中药师。现任中国中药协会中药经典名方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和茯苓专业委员会副主委。曾任中国中医研究院(现中国中医科学院)副研究员,科技部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任副研究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任副处长、研究员,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任副处长、研究员,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任研究员。从事中药天然药物研究化学成分及质量标准研究10年,长期从事国家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国家新药基金项目管理、国家科技攻关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国家创新药物研究重大专项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等。

  (三)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肖琪经,男,1965年生,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76.SH)监事、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186.SH)监事,昆药集团监事会主席。

  邓康,男,1985年生,本科、在职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职红塔集团营销中心山东省区、云南中烟营销中心山东分中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现任合和集团金融资产部项目管理专员、昆药集团监事。

  胡剑,男,1968年生,本科,会计师。曾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华立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高级审计师、业务支撑平台财务营运管理责任人、审计监察中心责任人,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76.SH)监事、昆药集团监事。

  (四)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林熙,男,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历任昆药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董事长助理、职工监事。

  张文森,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昆药集团原料药分厂生产线操作员、团支部书记、办公室行政、安全主管、党支部宣传委员,现任昆药集团健康安全环保部部长、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届三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肖琪经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

  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5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8日

  至2021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备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三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董雨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邮编:650106

  六、 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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