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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报的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5号)要求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三季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4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49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6.23亿元。截止2021年10月26日,你公司逾期债务金额达26.7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65%。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采购等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前三季度公司亏损的原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远超当期营业收入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21年1-9月份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本报告期销售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行业环境及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中成药方面: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新版医保目录、国家药价谈判、两票制、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基本落实,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相关医保控费、两票制、4+7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密集出台并落实,对传统医药行业的市场格局带来巨大冲击,公司主营的中成药业务受到行业政策冲击;同时近年来新冠疫情扰乱了整个社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轻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因疫情期间医疗重点都在防疫、抗疫上,导致其他药品的终端需求有所下降,对公司中成药产品销售终端造成影响,另外公司近年来受疫情、行业政策、金融去杠杆、长期项目投资未形成收益等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性资金紧缺。公司现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兆祥)在本报告期对公司在原材料供应、销售渠道扩展等生产经营层面的支持工作已经启动,但由于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需要一定周期,同时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终端需要逐步恢复等因素影响,导致效益实现延后至第四季度。综合上述因素,公司中成药-处方药产品销售前三季度同比上年同期下降8.07%,中成药-OTC产品销售前三季度同比上年同期下降70.59%。

  人参板块方面:因受近两年疫情影响,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如专柜、药店、人参提取物出口等业务停滞,对公司人参板块业务带来极大影响;本报告期人参深加工、粗加工产品销售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销售业务正逐步恢复。

  本报告期采购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约为62,266.10万元,主要为本期预付采购林下参款项约为51,560.67万元,另本报告期支付前期采购尾款约为7,568.78万元,共计59,129.45万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远超当期营业收入的合理性分析:

  1、人参行业政策

  吉林省是人参的主要产区,吉林省政府自2010年开始加大了对人参产业的推进和扶持力度,组建了人参产业推进小组,陆续出台了多项振兴人参产业的政策,主要包括:2010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2010年11月吉林省工商局《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人参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2010-2020年人参产业发展长远规划》、《吉林省人参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6年5月《吉林省人参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等相关政策为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9年1月9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19〕5号),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参业产值力争实现800亿元,统筹利用采伐迹地种参、林下参、非林地种参三种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该目标已经完全实现)。到2025年,参业产值力争实现1200亿元,人参标准化种植面积占比80%以上,“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占比超过40%。”

  随着国家保持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退参还林等政策实施。尤其2020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下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毁林种参案件督查督办的通知》的政策出台,人参主要产地省份对毁林种参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人参产量逐年下降,林下参作为野山参的替代品,既满足市场的需求又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目的,其价格和价值呈上升趋势,未来将会成为人参产业的主流产品且市场空间巨大。

  综上,公司预采购林下参符合基于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制定的持续性战略储备的战略目标,符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2、公司决策

  公司于2009年进入人参产业,公司作为吉林人参产业龙头企业,对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先后为吉林省《人参发展纲要》《人参发展规划》《人参发展细则》和《人参发展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在人参种植培育、基因图谱绘制、品种间含量分析、显微鉴别等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且为中国人参在国际人参标准制定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在人参产业不断加大对人参产业的投入力度,在人参种植和培育方面、人参库存的战略性储备方面、人参生产加工的产业升级方面、人参产品的低中高端新产品研发方面,经营销售规范等等方面,有效的形成了产业体系化建设,使公司人参产业板块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深度研究制定的《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人参种植基地计划目标为由2018年当时的14个到2022年增加至约30个,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人参种植基地19个。

  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由康平投资变更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之子公司国药兆祥,国药药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文件中明确提出的要加快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而制定了“国药药材《林下种植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

  《林下种植发展战略规划》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国药药材林下种植基地规模达到100万亩,包括新建标准化种植基地、合作现有种植基地两种类型,重点推进吉林、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湖北、新疆、海南等地区的种植,品种以中药材、林下参和食用菌为主。争取2025年国药药材林下种植基地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成为国内林下经济创新发展的排头兵。

  具体目标:稳步拓展种植规模。到2025年底,在东北建成林下人参种植基地30个,在其他地区建成道地药材种植基地不少于10个,在云贵川地区建成林下食用菌种植基地不少于5个,全国范围林下种植基地总规模达到100万亩。

  其他省略....

  综上公司预采购林下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控股股东未来5年在林下种植发展的战略规划。

  3、公司经营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中成药方面虽然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上市公司,但在整个中医药行业属于中下游的骨干企业,中成药板块的稳定发展是公司整体稳定发展的基石。而在人参产业方面,公司拥有优势的人参库存,也有着丰富的人参深加工产品,同时公司在人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有创新性及先进性,公司的高科技人参研究为人参种植、加工、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公司进入人参领域以来一直处于行业龙头领先地位,如何合理利用目前已经形成的人参产业优势及化解人参产业被涉及劣势将是公司扭转目前公司困境的核心要素。

  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深度研究制定的《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同时结合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林下种植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经过分析和调研,人参市场价格已经在2021年出现向上拐点。

  结合目前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药兆祥多次深度研究公司人参库存转化经济效益方案,在保证公司人参精深加工产品原材料需求的前提下将有计划的将人参存货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效益,公司将恢复原有的人参原材料销售模式,同时借助国药药材及国药兆祥在大宗常用中药材经营、中药材进出口业务的相应渠道,在计划期限内实现人参规模化的可持续销售目标,从根本上将人参库存转化为经济效益,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保证公司整体资金流动性。

  综上,公司本报告期因预付采购林下参款,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远超当期营业收入,但综合考虑人参行业的整体背景政策,公司下一步人参库存转化经济效益战略、控股股东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本报告期预采购林下人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逻辑。

  2、截至三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792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383.98万元,说明截至回函日累计欠薪、欠税、欠息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变动情况,欠薪、欠税、欠息事项是否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如是,请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截止2021年10月30日欠薪、欠息、欠税及员工人数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因回复日为2021年11月9日,为了保证数据准确取2021年10月末数据)

  截至回函日出具日,公司尚未支付薪酬金额为3,801.70万元;尚欠息金额为62,363.88万元;尚欠税金额为6,147.20万元。2021年初1096人在职,截止目前在职人员966人,离职130人,离职率11.86%。

  2、欠薪、欠税、欠息事项是否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自2018年以来,因为金融去杠杆、长期投资过大无法短期回收效益,导致经营性资金紧张,同时自2019年开始新冠疫情加剧了生产经营不利情况,导致公司整个生产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产生了欠薪、欠税、欠息事项。

  公司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拟定了自救计划提出“回归主业、瘦身减负、优化管理”三大战略并逐步落实。同时引进具备国资背景的战略投资者方案已经落实,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公司与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由康平投资变更为国药兆祥,国药兆祥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前,通过业务层面的合作对公司进行了深入了解,为解决公司中成药产品原材料短缺的困难,使公司恢复生产经营,于2021年4月与公司签署了《原材料购销协议书》,在为公司提供主要生产原材料同时并为公司垫付外包材、内包材及辅料款项,帮助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主体及主要五家生产型企业恢复生产;同时在销售方面,国药兆祥销售团队目前已经进场公司,主要是协助公司恢复原有的销售渠道,同时利用自身在行业内多年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支持和拓宽公司原有的产品销售,使得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基本恢复。

  截止目前,公司核心员工稳定,欠薪、欠税、欠息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公司生产经营已经恢复正常。

  3、为了根本性解决欠薪、欠税、欠息事项,拟解决措施如下:

  (1)公司未来发展将继续围绕以主营业务中成药产业、人参产业为立足根本,管理层提出的“回归主业、瘦身减负、优化管理”三大战略将持续落实,做好现有产业的经营和整合,拟逐步推进以下工作:

  ①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以成本效益为原则,推行以收入和利润为目标的绩效考核制度,开源节流、优化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员工、提高生产效率。

  ②采购环节,公司将原有供应渠道与国药药材采购渠道进行整合,通过竞价采购、延长赊购信用期、长期供货安排、采购价格锁定等方式合理配置采购资源、在保证及时供应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③销售环节:公司销售系统深入学习国药药材及国药兆祥销售理念,恢复现有的销售渠道、市场资源并借助国药药材销售体系内,整合后公司销售渠道将快速扩张、销售规模将会显著提升、结合与国药药材供应渠道整合实现的采购成本降低,公司的销售利润会得到显著改善。

  上述措施为公司通过经营层面改善资金流动性,从而缓解欠薪、欠税事项。

  (2)公司主要人参库存为5年以上伐林种参的优质人参品种为市场稀缺人参资源,其价值远优于目前人参市场普遍存在的大地种植人参品种。公司将依托现有销售渠道以及国药药材及国药兆祥在大宗常用中药材经营、中药材进出口业务的相应渠道,实现人参规模化的可持续销售目标,从根本上降低人参库存,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保证公司整体资金流动性。

  (3)针对目前公司债务状况,吉林省人民政府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和维护地方金融环境稳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处置相关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函”(吉金局函 [2020]13 号),依此通化市政府、柳河县政府针对本公司出现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流动性资金出现紧张等情况,已经成立了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同时在公司变更控股股东为国药兆祥后,国药兆祥针对目前公司欠息问题、银行贷款逾期问题成立了债务化解小组,经过国药兆祥不断的努力之下,目前已经形成一次性化解债务方案,并与主要债权人达成一致意向,如无重大特殊政策或事项影响,到期银行贷款均可顺利完成转贷工作,对于已逾期贷款,经与金融机构沟通待归还该行利息后可完成倒贷工作。

  3、说明截至回函日银行借款逾期明细,以及最近三个月内即将到期的借款明细,是否存在其他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截至目前已出现的债务逾期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逾期债务的措施。

  回复:

  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债务逾期情况日下表:

  

  截至本回复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约为:267,803.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65%,占总资产的25.48%。上述银行逾期情况已经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不存在新增逾期或者违约为信息披露的情况,不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况。

  未来三个月内到期借款

  

  针对目前公司债务状况,吉林省人民政府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和维护地方金融环境稳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处置相关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函”(吉金局函 [2020]13 号),依此通化市政府、柳河县政府针对本公司出现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流动性资金出现紧张等情况,已经成立了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同时在公司变更控股股东为国药兆祥后,国药兆祥针对目前公司欠息问题、银行贷款逾期问题成立了债务化解小组,经过国药兆祥不断的努力之下,目前已经形成一次性化解债务方案,并与主要债权人达成一致意向,如无重大特殊政策或事项影响,到期银行贷款均可顺利完成转贷工作,对于已逾期贷款,经与金融机构沟通待归还该行利息后可完成倒贷工作。

  二、三季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68.31亿元,占流动资产80.04%,占总资产62.47%。请你公司按存货类别列示账面存货明细余额,并说明公司存货去库存及存货周转情况,存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合理性。

  回复:

  按存货类别列示账面存货明细余额

  

  

  

  关于存货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期末将可变现价值与存货价值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减值。

  公司人参事业管理中心实时监测市场行情,定期对各大人参、中药材市场进行询价,公司定期通过第三方检测查询人参价格变动。

  最近几年,随着人参加工技术和医疗保健作用研究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老龄化社会到来,使国内外人参制品市场保持旺盛的增长趋势。从出口市场看,我国人参制品的需求量逐年升温,销售范围日渐拓宽。目前,除港、澳、台地区市场外,人参制品还出口日本、韩国、美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东南亚、北欧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人参制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分水岭,以农田栽种的平地参,存在农残、重金属指标过高的情况,至使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人参价格从十几元/公斤、几十元/公斤、几百元/公斤、几千元/公斤不等,价格极为混乱。而以传统圆参及林下参制品,则因其稀缺性,及极高的药用价值和应用价值价格稳中有升,人参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库存中主要是5年及5年以上的园参干品及10-15年的林下参。国内外市场需求升温,造就了人参产品的巨大商机。

  人参市场价格的数据来源主要为通化人参交易市场、万良人参交易市场、吉林省人参电子交易平台、安国药材交易市场、亳州药材交易市场、中药材天地网等市场价格。公司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抽检,检测存货的状态是否正常。期末将可变现价值与存货价值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减值。

  本报告期公司依据的市场价格、预计产生的销售费用、税金,需加工后出售的充分考虑后续加工成本,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上期公司出于稳健原则对4年及以下参龄的人参干品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5年及5年以上的园参干品及在地林下参由于资源的紧缺性,其市场价格稳步上升,因而公司没有对其计提跌价准备。截止本报告期公司人参事业管理中心实时监测的人参市场价格没有下降,故本报告期未对人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于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是在充分考虑存货的性质特点、未来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充分且合理的。

  三、三季报显示,你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5.6亿元,较期初增加2,018.87%。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预付账款的具体内容详细说明公司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仍发生大额预付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预付账款的对象名称,预付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回复:

  本报告期,公司预付款主要为采购林下参5.15亿元

  

  公司采购林下参产生预付主要是采购模式导致

  人参的采购模式:

  公司人参采购主要以向本地贸易商采购的方式完成,在吉林省内有多个根据人参产地半径而形成的人参交易市场,如万良人参市场、通化人参市场、青河人参市场等,但由于林下参在土地中处于生长状态,所以采购林下参必须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进行,即公司遴选合适的土地后,按照行业惯例采用预付采购款。

  由于林下参完全模拟野山参的生长环境的特性,对环境要求较高,在整个生长周期内,随着季节更迭,可能出现“倒春寒”等自然现象,而导致林下参出现大量“倒苗”的情况。如果公司在“观察期”过后未发现问题,最终进行交割与结算。按照行业惯例,公司一般于春季与农户达成采购意向,经“观察期”确认林下参所生长的地理环境等无重大风险后,进行结算。林下参主要来自吉林省和辽宁省的参农种植户,采购计划由上市公司统一制定,子公司紫鑫红石种养殖公司具体承接。

  经核查,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该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合理性:详见购买前述(一)中关于:“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远超当期营业收入的合理性分析””所述。公司本报告期因预付采购林下参款,产生预付款项,但综合考虑人参行业的整体背景政策,公司下一步人参库存转化经济效益战略、控股股东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本报告期预采购林下人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逻辑。

  四、三季报显示,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36亿元,与期初基本持平,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情况详细说明在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持续高企的原因。

  回复:

  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应收账款回收缓慢的原因:2018-2021年深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国际经济形势紧张,突发疫情的影响,行业内上下游合作客户均受到不同影响,经营均进入一个非常时期,业绩下滑,资金运转出现困难。本公司在面对紧张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积极与客户协商,本着着眼未来、诚实信用、相互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延长采购方的信用期,同时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自身的付款周期,争取合力共同渡过困难期,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稳固发展,共同渡过的困难时期,因而造成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滞缓。

  2、结合公司经销商、客户经营情况,详细说明公司超出信用政策期限的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单项重大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并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组合及账龄损失率进行计提:

  1)组合方式:

  

  2)组合方式按照账龄预期损失率情况:

  

  2018-2021年深受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国际经济形势紧张,突发疫情的影响,行业内上下游合作客户均受到不同影响,经营均进入一个非常时期,业绩下滑,资金运转出现困难。本公司与超出信用政策期限的应收账款客户积极协商,本着着眼未来、诚实信用、相互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延长采购方的信用期,保证业务的正常、有序、稳固发展,共同渡过困难时期,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充分考虑了相关因素,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的。

  目前,超出信用政策期限的债务人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并已向公司提供了还款计划,公司将按照还款计划,监控债务人还款情况,对未能按计划还款的债务人,公司将采取要求债务人提供增信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控制信用风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诉讼手段清偿债权。

  五、前期你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期初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含了对亳州亳药堂药业有限公司、敦化市兴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原料款,金额分别为7,722.33万元、2,490万元。截至三季度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67亿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上述采购原料款的回款进展情况,如尚未回款,请公司说明上述供应商是否存在偿还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单位:元

  

  1、截止2021年9月公司与亳药堂往来其他应收款为7727.34万元。其主要形成原因为紫鑫药业预付的采购材料款,在2018年7月2日紫鑫药业与亳药堂签订了10,037.44万元的采购合同,于2018年10月28日签订了延期合同,合同履行期延期至2022年10月27日。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7,722.33万元,年末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科目并计提坏账准备;本报告期公司发函至亳药堂催促及时履行合同,同时公司采购部门驻派人员至亳药堂公司敦促该提供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对方回函承诺按合同将于2022年10月内按公司要求,陆续供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公司正督促对方抓紧供货,按时履行合同。

  2、敦化市兴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490万元,主要是预付人参采购款,由于未全额付款没全额开具发票所致。

  六、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85亿元,较期初增加9.07%。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建工程相关工程建设进展、是否陷入停顿、预定转固时间及尚需投入的金额。

  回复: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期较期初增加9.07%主要为参工堂新厂区建设、高新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通化厂区)

  3、2021年9月末在建工程各项目进展情况:

  (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柳河新厂区建设”本报告期投入1,014.97万元,建设项目实际工程建设已近结束,截止目前未完工部分是研发中心大楼装修,该项目未陷入停顿,后期投入尚需2,000 万元,预计2022年装修完毕方可转固。该项目基本完工不存在减值准备。

  (2)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人参产品系列化改扩建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4.86 亿元,实际预计总投资 3.07 亿元。总投资规模减少的原因是调整部分针剂产品生产建设的规模。 本报告期该项目投入31.58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已完成主要厂房主体建设及大部分室外管网工程,按工程量计的工程进度为 65%。累计完成投资在建工程6,404.55万元,预付工程款456.49万元,土地投入1,865.92万元。该项目未陷入停顿,后期投入尚需 21,973万元,预计2022年施工结束之后进行转固。因该项目预计将在第四季度持续发生投入,本年度期末公司将根据实际投入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判断是否存减值迹象并合理计提减值准备,最终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准。

  (3)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高新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通化厂区”该项目本报告期投入975.85万元,截止目前,两栋二层制剂车间除第二层未建外,其他厂房主体已建设结束。工程完工进度为40%,累计已投入在建工程7,957.39万元,预付工程款9万元,土地投入3,340.08万元,该项目未陷入停顿,后期投入尚需 18,693.52万元,预计2022年装修完毕方可转固。因该项目预计将在第四季度持续发生投入,本年度期末公司将根据实际投入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判断是否存减值迹象并合理计提减值准备,最终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准。

  (4)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工堂新厂区建设” 该项目本报告期投入1,459.82万元,累计已完成所有厂房建设任务的 90%,实际工程投入占总工程投入的 70%。已投入在建工程3,575.21万元,预付工程款3,500万元,土地投入2,485.46万元,该项目公司虽在本报告期持续投入,但参工堂为公司拟定处置的子公司,如参工堂未在第四季度完成处置出售,鉴于参工堂该项目目前处于停顿状态,公司将第四季度根据《会计准则》判断是否存减值迹象并合理计提减值准备,最终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准。

  (5)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紫鑫高科技食品项目改扩建工程”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750 万元,实际预计总投资 4,800 万元。(总投资规模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发酵车间) 该项目所需厂房现均已建设结束,功能食品车间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安装工程均已结束,内部排水,电气等工程未完工,完工进度为88%,该项目未陷入停顿,后期投入尚需700万元,预计2022年装修完毕方可转固。因该项目预计将在第四季度持续发生投入,本年度期末公司将根据实际投入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判断是否存减值迹象并合理计提减值准备,最终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准。

  (6)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新厂区建设工程” 截止 2019 年末本项目购建的土地、厂房已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为厂房设计改造费、装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尚未完工,因该处建设工程涉及诉讼,详见公司在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目前无法预计完工时间。

  (7)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敦化草还丹工业园区软胶囊(研发中心车间)扩建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5,569 万元,本报告期投入304.08万元,累计已投资在建工程420万元,预付工程款30万元,土地投入1597.59万元,完工进度为40%,该项目未陷入停顿,后期投入尚需13,521.41万元,预计2022年装修完毕方可转固。因该项目预计将在第四季度持续发生投入,本年度期末公司将根据实际投入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判断是否存减值迹象并合理计提减值准备,最终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为准。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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