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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自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以张榜公告的方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和记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列入《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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