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通过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丽华、公司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5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招商银行金葵十八月定开 9 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07229)、中银理财“稳享”固收增强(封闭式)2021 年97 期、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2年滚续)、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18个月滚续)、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鑫选固定期限98天。
4、委托理财期限:18个月、364天、无固定存续期限、无固定存续期限、98天。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理财产品购买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6月0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招商银行金葵十八月定开 9 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07229)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2日
(3)产品到期日:2023年5月21日
(4)理财本金:2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3.80%-5.60%
(6)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
投资者应得资金 = 投资者理财计划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到期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税费(如有)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 中银理财“稳享”固收增强(封闭式)2021 年97期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2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4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11月23日
(4)理财本金:2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4.40%
(6)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
投资者到期返还金额=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到期产品份额净值-超额业绩报酬(如有)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3. 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2年滚续)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2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5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存续期限
(4)理财本金:1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4.70%
(6)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
产品收益=认购份额×1元/份×(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100%×理财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4. 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18个月滚续)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2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5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存续期限
(4)理财本金:2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4.60%
(6)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
产品收益=认购份额×1元/×(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100%×理财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5. 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鑫选固定期限98天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3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5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3日
(4)理财本金:1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3.65%-3.85%
(6)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
投资者应得资金=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投资周期到期日前一日单位净值-税费(若有)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80,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39,197.54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7.4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理财产品购买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5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 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 年11 月30 日14:00 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刘丽华女士、财务总监彭得新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5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通过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运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投资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5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子公司的名称:浙江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所涉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4、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项目名称为“东鹏饮料浙江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此,公司拟在浙江省衢州市注册设立浙江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浙江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专项负责推进、实施所投资项目。
2、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拟投资事项《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并在浙江省衢州市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进行谈判、根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及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投资事项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仅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4、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及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公司名称:浙江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美丽
4、执行董事:刘美丽
5、监事:林戴钦
6、财务负责人:叶汉尧
7、经营范围: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保健食品制造;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房屋租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上述事宜均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批复为准。
8、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
9、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0、出资方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子公司股权的100%
三、拟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鹏饮料浙江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选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3、项目用地:约为197亩的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确切位置和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4、项目投资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6.2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5.93亿元
6、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于2024年5月底前投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该全资子公司未来负责实施的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市场开拓、生产线达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事项涉及的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子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尚需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批准,所涉项目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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