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蓝思”),持有公司10,765,950股份,占总股本的5.38%。上述股份为国信蓝思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9月11日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国信蓝思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21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国信蓝思在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66,058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0.3830%。
2021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国信蓝思在2021年10月13日至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1,000,056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000%,达到本次减持计划的50%。
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国信蓝思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1,999,969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达到本次减持计划的100%,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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