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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92,682,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7号),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2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792,682,92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92,682,926股,总股本由7,933,873,895股增至8,726,556,821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92,682,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8%,占本次变动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11.3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对象共计25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5名特定投资者在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时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亦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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