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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述销售机构自2021年11月30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226;C类:014227)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同时参加上述销售机构开展的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2楼41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733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站:danjuanapp.com

  (1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站:http://www.chtwm.com/

  (1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3388

  公司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13)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8-5050

  公司网站:www.TL50.com

  (1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公司网站: www.xzsec.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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