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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9801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3日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4日,公司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年11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年11月9日,公司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

  (5)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3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9801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53,200,000股增加至53,429,801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18日出具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8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1年11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2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5,496,839.92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捌佰零一元整(?229,801.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67,038.92元。

  2021年11月29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35,113.36元,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53,429,801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9801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万盛”)、上海凯风长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长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6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9%;公司股东湖杉投资(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杉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5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6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8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凯风万盛、凯风长养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48,1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5%;公司股东湖杉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4,9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

  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2,34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减持计划数量已经过半。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凯风万盛、凯风长养,股东湖杉基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凯风万盛、凯风长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367,375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公司股东湖杉基金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2,34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的正常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湖杉基金、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张辰良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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