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人,实际出席董事16人,金煜董事长委托朱健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朱健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订《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的议案
(一)制订《恢复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制订《处置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订《问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外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黎健女士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黎健女士的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须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九、关于聘任业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一)聘任朱守元为业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聘任周宁为人力资源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聘任朱守元先生为上海银行业务总监,聘任周宁女士为上海银行人力资源总监,任期均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朱守元先生、周宁女士的总监职务须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简历详见附件)
十、关于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肖微、薛云奎、龚方雄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给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3年,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投资、债券承销与持券、债券投资等业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人民币535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玉成,为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公司银保监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公司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定价与交易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非关联方业务。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庄喆。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资产管理部暨理财业务专项审计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简 历
朱守元,男,1971年8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政府与集团客户部)总经理(总监级)。曾任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副行长,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上海银行市中管理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政府与集团客户部总经理,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总监级)。
周宁,女,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银行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嘉定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上海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61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3楼上海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副董事长朱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朱健先生、董事叶峻先生、孙铮先生、施红敏先生、应晓明先生、甘湘南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贾锐军先生、监事袁志刚先生、汤伟军先生、张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余监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红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修订《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3为特别决议提案,均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普通决议事项,均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王小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所涉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法定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合法程序作出。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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