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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1-07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701,705,695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5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530,023股,并于2018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因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共为42个月,涉及11名股东合计持有的16,701,705,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以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为准,下同)的84.07%,将于2021年12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6月8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至19,695,300,222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发生如下变化: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2019年3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确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4月30日,向符合条件的89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947,021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89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49,183,35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03元/股。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完成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149,183,352股。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确定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的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日为2019年9月11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73,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1.92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9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1,255,18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901元/股。在资金缴存过程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实际向36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0,348,32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完成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10,348,325股。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次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31日,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013,755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1.92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7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8,881,226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901元/股;同意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7,159,432股。在资金缴存过程中,4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实际向42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7,111,096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了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17,111,096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5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80,450股。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76,100股;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或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880股。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0月16日办理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3,666,430股。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8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27,24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6月1日办理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2,427,240股。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5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44,66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6日办理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1,644,660股。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6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58,280股;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或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936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6日办理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1,473,216股。

  (三)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863,194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4,014,94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4,014,941股。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630,813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6月7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369,64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369,646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0,520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9月1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9月11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58,08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58,080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92,752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07,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07,000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867,281,11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情况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中坚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自身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富泰华”)、Ambit Microsystems (Cayman) Ltd.(以下简称“Ambit Cayman”)、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鸿富锦”)、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鸿富锦”)、Argyl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rgyle Holdings”)、Joy Even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Joy Even”)、Robot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Robot Holding”)、Star V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以下简称“Star Vision”)、Rich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Rich Pacific”)、Hampden Investments Limited (以下简称“Hampden Investments”)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精密”)间接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坚公司100%权益。鸿海精密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深圳富泰华、Ambit Cayman、深圳鸿富锦、郑州鸿富锦、Argyle Holdings、Joy Even、Robot Holding、Star Vision、Rich Pacific、Hampden Investments同受鸿海精密控制。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业富联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701,705,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7%;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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