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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孚能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2月2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孚能科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就三元前驱体的采购与合作,废料及废旧电池回收,三元正极及三元前驱体的研制、应用与交流等方面进行约定。协议约定2021年12月至2025年华友钴业计划合计供货孚能科技三元前驱体16.15万吨。计划供货数量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采购、供应货物或服务的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另行协商或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及订单为准,具体价格按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基础文件,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采购、供应货物或服务的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另行协商或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及订单为准。

  2.协议约定的供需数量为双方依据目前市场情况所作的合理预测,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存在调整可能,具体订单数量和价格以双方签署的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终端需求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协议可能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4.本协议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价格是根据镍、钴、锰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确定,如果未来镍、钴、锰价大幅波动,协议履行后的盈利能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次协议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2月2日,公司与孚能科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6984663896

  4.法定代表人:YU WANG

  5.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8日

  6.注册资本:107066.9685万

  7.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

  8.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模块系统、电池模块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等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马达、驱动器、大功率POWER IC、电力电子元器件等驱动马达及控制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传动系统、电动空调系统、电动转向系统、电动刹车系统、发电系统、电力转换系统等电动车辅助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锂电池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孚能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孚能科技总资产154.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77亿元,2020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1.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孚能科技总资产177.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08亿元,2021年1-9月份共实现营业收入19.6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亿元。(未经审计)。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各方合作的指导性基础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产业环境的挑战,实现互利共赢,打造协同竞争优势,缔结此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1、三元前驱体的采购与合作:2021年12月至2025年华友钴业计划合计供货孚能科技三元前驱体16.15万吨,计划供货数量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采购、供应货物或服务的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另行协商或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及订单为准,具体价格按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

  华友钴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孚能科技认可的原材料稳定供应,保证孚能科技的采购价格等具有一定竞争力;孚能科技在技术标准认可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估和采购华友钴业的电池正极材料及三元前驱体原材料。

  2、废料及废旧电池回收:孚能科技为双方共同加强在回收废料和废旧电池领域的合作,并保持持续沟通交流,根据合作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3、三元正极及三元前驱体的研制、应用与交流:双方将联合研发电池高能量材料,双方可成立前驱体、正极材料的共同研发实验室,华友钴业负责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孚能科技负责材料的评价和应用,并优先开发认证和采购华友钴业正极材料。孚能科技和华友钴业共同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并定期或不定期公开透明交流,分享产业链信息,明确未来材料开发计划和技术指标,为下一代电池产品迭代,共同形成技术储备。

  (三)知识产权及保密

  各方互相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约定,本协议不构成任何一方知识产权向另一方的转让或许可。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需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开发协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

  (1)基于各方共同研究开发的技术,知识产权将由各方共同所有;

  (2)各自独立开发的相关技术将由各自所有;

  (3)各方共同研究开发的原材料产品,自开发完成后三年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机构供应。具体产品名称、禁止销售的范围由各方在合作开发协议中细化。

  任何一方不得将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目的。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保密资料、商业秘密、商业计划、投资信息、财务信息、营销策略、产品信息、技术资料和客户信息,和各方共同合作产生的保密信息。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而终止。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双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延长合作期限。

  (五)争议解决

  若发生任何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规划把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坚持走“上控资源,下拓市场,中提能力”的转型升级之路。本次与孚能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产业环境的挑战,实现互利共赢,打造协同竞争优势。本次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的市场占有率,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基础文件,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采购、供应货物或服务的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另行协商或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及订单为准。

  2、协议约定的供需数量为双方依据目前市场情况所作的合理预测,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存在调整可能,具体订单数量和价格以双方签署的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终端需求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协议可能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4、本协议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价格是根据镍、钴、锰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确定,如果未来镍、钴、锰价大幅波动,协议履行后的盈利能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次协议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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