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8)。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于2021年1月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署《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8年第2714期产品说明书》购买大额存单,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产品期限为2021年1月6日-2021年12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年12月6日,日星铸业赎回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3,827,083.34元。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日星铸业于2021年1月6日购买了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8年第2714期大额存单,于2021年12月6日进行了到期赎回,赎回金额为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日星铸业于2021年1月6日受让该大额存单。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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