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津环保”)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大伟持有公司股份1,116,163股,持股比例为0.2709%。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12月7日),张大伟持有公司股份837,123股,持股比例为0.203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张大伟先生拟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279,0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7%,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收到张大伟发来的《关于减持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张大伟减持公司股份27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限制性股票。
2、总股本数量为公告日本公司股本总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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