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金额:512.48万元
● 赎回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银理财天利鑫-C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收益:0.95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2021年11月9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的宁银理财天利鑫-C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该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提前赎回,2021年12月6日,公司赎回上述理财产品部分本金512.48万元,获得理财收益0.95万元,尚有本金3,587.52万元未赎回,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1:上表中的“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授权额度下发生的单日最高余额。
备注2:上表中“合计”金额进行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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