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202民初10700号及(2021)鲁0202民初1070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1、(2021)鲁0202民初10700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被申请人:临沂尼奥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万连步、李丽、曹鹏飞、厉彦妮
申请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申请人临沂尼奥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万连步、李丽、曹鹏飞、厉彦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各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90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以其信用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临沂尼奥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万连步、李丽、曹鹏飞、厉彦妮银行存款19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2、(2021)鲁0202民初10701号《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被申请人:临沂乐丰农资有限公司、公司、万连步、李丽、侍宗宝、李贞艳
申请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申请人临沂乐丰农资有限公司、公司、万连步、李丽、侍宗宝、李贞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各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90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以其信用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临沂乐丰农资有限公司、公司、万连步、李丽、侍宗宝、李贞艳银行存款19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3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及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合计持有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1,353,374,5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9%;本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万连步先生持有的公司7,880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临沂金正大及万连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353,374,529股减少为1,274,574,529股,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38.79%,本次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近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7,880万股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
因临沂金正大、万连步先生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违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6日10时至2022年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7,880万股股票,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
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7,880万股股票被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的信息。
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拟被拍卖情况如下: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万连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3610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8%。上表中按照万连步先生2020年12月7日前未被司法拍卖减持前的持股数量及比例进行的计算。
三、其他情况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及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53,374,5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9%;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352,889,516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7%;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236,100,000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4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8%。如本次公告拍卖最终成交,临沂金正大及万连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353,374,529股减少为1,274,574,529股,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38.79%,本次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号),目前公司正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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