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394,0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96%)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自上述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48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2021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截至2021年12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公司收到了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上述表格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目前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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