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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与马德明、马晨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51%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5)中披露已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意向金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1)中披露公司已与马德明、马晨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双方框架协议有效期和排他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5)中披露公司与马德明、马晨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双方同意,双方框架协议有效期和排他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20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10月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5),以及每10个交易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

  目前,针对俄联合股权出售相关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后续若根据审计结果判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协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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