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前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16,511,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至2021年12月6日,周新基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6日,周新基先生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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