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14:3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0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晓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08,102,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6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4,102,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6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2,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2,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袁月云、黄巧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深研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深研”)于近日收到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11002247,发证时间为 2021 年10月2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北京深研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年度起,可连续三年申报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及其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该证书的取得,是对北京深研在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的努力所给予的肯定和鼓励,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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