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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的华兴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司农事务所,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华兴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3)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李建业先生;截至2021年11月,司农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250人,17名合伙人,92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名;

  (6)审计收入:截至2021年11月,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3,924.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7.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9.40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司农事务所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5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新伟,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华兴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部门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事务所自2019年度至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上述年度均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华兴事务所开展2021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华兴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聘任的华兴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华兴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司农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真实合理。本次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司农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1,投票简称:“华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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