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程凤朝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拟提名刘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刘兴华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刘兴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刘兴华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兴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刘兴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兴华,中国国籍,1967年7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中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现任同济大学管理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兼任中国科学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截至2021年12月6日,刘兴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兴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兴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刘兴华先生虽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吕立强先生、宋成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鉴于本次聘任涉及《公司章程》有关公司副总经理人员数量的修订,候选副总经理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吕立强先生、宋成国先生的简历如下:
吕立强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历任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热电运行车间职员,利华益集团总部办公室职员、企管部副部长、部长;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监事;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监事,利津县利华益恒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宋成国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财务科出纳、会计,利华益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三阳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东营汇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017年12月至今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修改前: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四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后: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六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本次修订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玉东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并需在2021年12月20日17:00前送达。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12月2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400
联系电话:0546-5666889
传真:0546-5666688
(四)特别提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及公司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防疫政策要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2日(2021年12月20日17:00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况和健康码情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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