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江物流”)持有公司股份1,669,14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83%;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凌东方富海”)持有公司股份834,557股,占公司总股本1.1891%;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一号”)持有公司股份836,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17%;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投资”)现持有公司股份59,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3%。
东方富海投资为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的最终层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和东方富海投资(合称“东方富海基金”)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东方富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99,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34%,并非公司第一大股东。
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均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受比例限制。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东方富海基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一号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23%。
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一号出具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7日,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一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713,76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3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275%,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数量1,013,765股,占计划减持数量的比例为59.633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5%。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合计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实施,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度,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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