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1年12月9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联系人:李丽莉
联系电话:021-51086811*8899
传真:021-60871089
电子邮件:ir@bekencorp.com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1-06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Pengfei Zhang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研究,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研究,一致同意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立信共有合伙人 232 人,注册会计师 2323 人,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总收入 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共审计上市公司 576 家,其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信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 2020年末,立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如下: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琦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陆颖甲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孟荣芳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75万元。2021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在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了专业的支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加刚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加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职前,王加刚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王加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王加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1-06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短信、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会议室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SHU CHEN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加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王加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补选Xisheng Zhang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Xisheng Zhang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Xisheng Zhang,男,1965年出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博士学历。1994年8月至1995年7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后;1995年8月至2002年6月,任美国Celestry Design Technologies, Inc研发副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任美国Accelicon Technologies, Inc.创办人和总裁;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任美国Agilent Technologies, Inc., EDA全球市场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任华山资本投资合伙人。 2014年6月至今,任元禾璞华执行合伙人。Zha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Zhang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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