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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第12层1203房”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坪山大道6352号厂房一101”。

  二、 公司章程修正案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本次会议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第12层1203房”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坪山大道6352号厂房一101”,并对《公司章程》第五条作出相应的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联赢激光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001062

  联系人:谢强、黄帅宇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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