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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版)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接C1版)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包括产品类型及结构存在差异、发行人在汽车软饰件与发泡件模具领域行业地位突出以及发行人具备模、检、工一体化服务及全流程加工能力。较高的毛利率显示出发行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2)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比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率比较如下:

  注:由于天汽模资产规模较大且2020年业绩亏损较严重,为了提高可比性,上表对剔除天汽模后的平均盈利能力指标进行了列示。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净利润率处于较高水平,显示出其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剔除天汽模后的平均值基本持平,高于合力科技和威唐工业,略低于宁波方正,低于海泰科。其中,海泰科净资产收益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企业,主要系其资本结构中权益规模占比较低所致。截至2020年末,海泰科资产负债率为53.53%,显著高于发行人25.21%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显示出发行人资本结构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3、盈利能力存在差异的原因

  1)与海泰科及宁波方正的比较

  (a)产品结构与类型比较

  海泰科、宁波方正主要产品为模具,各期模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90%,而公司主要产品为模具、汽车检具及自动化工装设备,模具收入各期占比在70%左右,因此公司与海泰科、宁波方正的产品结构有所不同。在模具类型方面,公司主要模具类型为成型/冲切/发泡模具,主要生产以非金属复合材料成型的各类软内外饰件;而海泰科、宁波方正汽车内外饰模具主要用于生产硬内饰件。

  公司以模具业务为基础,不断延伸开发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等产品,“模、检、工”的一体化配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同步提供模具及配套产品的能力能够有效保证客户同一零部件产品对应的模具、检具、工装设备实现有效协调的连续作业,避免因调试磨合不同供应商产品差异而影响正常项目进度,“模、检、工”一体化配套服务的业务体系使得公司更好地满足了客户产品的定制化需求,提升产品定价能力。

  (b)竞争格局比较

  从竞争格局上看,公司主要模具类型为成型/冲切/发泡模具,在汽车软饰件与发泡件模具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均处于行业第一方阵地位,并实现了模具产品的规模化出口。目前国内尚无与公司从事相同业务的上市公司,相较于国内的上海古汉汽车饰件模具有限公司、吉林省恒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细分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公司汽车内外饰模具品种齐全、资产规模大、技术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在汽车内外饰模具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因此毛利较高。

  海泰科、宁波方正所处的细分行业为汽车注塑模具行业,在该细分市场上有银宝山新(002786.SZ)、东江集团(2283.HK)等上市企业为代表的竞争对手,还包括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等老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激烈、充分,导致其毛利率相对较低。

  (c)工艺流程比较

  从工艺流程上看,公司具备全流程制造及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汽车内外饰模具从研发、设计、木模、铸造、数控加工、装配、试模到后续修改及维护的全流程制造与服务。公司的全流程制造服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为明显。海泰科的注塑模具使用其采购的定制模板、模架进行加工;宁波方正使用模具钢进行加工生产,不涉及毛坯铸造环节。公司对于材质为铝的核心部件模仁,通常通过直接采购铝锭进行设计和铸件毛坯铸造,从而获取了铸造环节的利润,提高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2)与天汽模的比较

  (a)产品类型与结构比较

  天汽模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模具和冲压件产品;而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模具、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与零部件产品。其中,天汽模的冲压件产品的毛利率约为10%,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其毛利率偏低。

  从模具类型和用途看,公司模具产品主要由汽车内外饰模具构成,主要用于生产汽车内外饰件中的软饰件,如顶棚、地毯、侧围等,以及座椅发泡填充材料。天汽模主要生产冷冲压模具,主要用于生产汽车侧围、顶盖、车门等金属外覆盖件。公司模具产品类型与天汽模存在差异。

  (b)竞争格局比较

  天汽模所处的细分行业为汽车外覆盖件冲压模具行业,在该细分市场中有以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模具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和以河北兴林车身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四川宜宾普什模具有限公司、上海屹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新兴模具企业,以烟台骏辉模具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外资企业均参与该市场的竞争,市场竞争激烈、充分,导致天汽模的毛利率相对较低。

  公司汽车内外饰模具的目标市场明确,国内尚无专注于汽车内外饰中的软饰件模具和发泡件模具的上市公司,公司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定位于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中的汽车内外饰供应商,相关客户对模具产品的质量要求高。国外客户对模具的采购价格通常对标国外工厂周边供应商的价格,因此公司模具出口销售的价格高,导致毛利率水平较高。在国内市场,公司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我国设立的独资或合资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相应的毛利率亦处于较高水平。天汽模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国内汽车整车厂,与公司的目标客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与公司的毛利率差异较大。

  (c)工艺流程比较

  从工艺上看,天汽模的冷冲压模具核心部件模仁主要材质为钢,原材料主要为铸铁件,其业务不涉及毛坯铸造环节。而公司以材质为铝的核心部件模仁涉及铸造环节,通常由公司直接采购铝锭后自行按照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和毛坯铸造,从而获取了铸造环节的利润,提高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3)与合力科技的比较

  (a)产品类型与结构比较

  合力科技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用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和铝合金部品,模具方面具体包括汽车用发动机模具、变速箱壳体模具、新能源汽车电池盒模具等;铝合金部品主要包括汽车用A柱、B柱、防撞梁、保险杠等热冲压模具以及汽车发动机缸盖、汽车发动机支架、汽车飞轮壳体、汽车动力转向器壳体以及轨道交通齿轮箱壳体等。合力科技与发行人产品类型与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2018年-2020年(该公司半年报未披露2021年1-6月模具业务收入毛利),合力科技模具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56%、37.53%和36.06%,略低于公司同期模具业务41.99%、40.47%和36.54%的毛利率。但是,由于合力科技的铝合金部品业务低于公司的检具与自动化工装设备业务毛利率,导致其综合毛利率低于超达装备。

  (b)竞争格局比较

  合力科技在铸造模具领域的竞争对手包括Meco Eckel GmbH&Co,KG、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辉旺铸模实业有限公司等,其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与此同时,合力科技是较早实现国产热冲压模具商业化的企业之一,拥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导致其模具产品毛利率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

  合力科技与公司模具产品主要客户均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客户群体相似;但公司模具产品内外销占比相对均衡,而合力科技主要以内销客户为主;由于通常情况下同类模具产品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毛利率,因此公司模具毛利率略高于合力科技。

  (c)工艺流程比较

  从工艺上看,合力科技铸造模具的工艺流程,与发行人成型/冲切/发泡模具的生产工艺及流程亦存在一定的差异。

  4)与威唐工业的比较

  (a)产品类型与结构比较

  威唐工业的主要产品包括模具检具及冲压件,其中模具产品主要为冲压模具,应用于制造汽车白车身、车身结构件、仪表盘系统、座椅系统、底盘系统等;而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模具、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及零部件,模具类型包括成型/冲切/发泡模具,主要应用于汽车内外饰件及座椅发泡填充材料。威唐工业的产品结构及模具产品类型均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b)竞争格局比较

  威唐工业专注于汽车冲压模具的生产,产品主要向欧洲、北美等地区出口,主要客户群体为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外销收入占比高于发行人。由于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模具采购价格通常对标国外工厂周边供应商的价格,因此其出口销售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2018年和2019年,威唐工业模具检具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79%和46.09%,高于同期发行人模具业务41.99%和40.47%的毛利率水平。

  2020年,公司毛利率高于威唐工业的原因,主要系威唐工业当年毛利率降幅较大所致。由于威唐工业外销比例较大,受国内外疫情对宏观经济及产业链的冲击和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上升、人民币加速升值、物流费用增幅较大等因素影响,威唐工业模具业务毛利率所有下降。同时,威唐工业低毛利的冲压件业务收入占比有所提升,也导致了当年毛利率的下降。

  (c)财务处理的差异

  公司售后服务费核算方法与威唐工业存在一定差异。威唐工业将产品交易过程至质保期内涉及的安装调试、零配件替换等费用统一计入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核算,2018年、2019年售后服务费分别为1,455.46万元、734.55万元;而公司将上述费用进行了划分,对于客户正式验收前发生的调试费用计入销售成本核算,而验收后在质保期内发生的维修费则计入当期销售费用,该售后服务费的核算方式导致公司2018年和2019年毛利率低于威唐工业。

  4、市场地位及技术实力比较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市场地位与技术实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注1:资料来源为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等;

  注2:市占率指标系以各公司模具收入除以我国汽车模具行业市场规模计算(根据2019年我国模具产值2,900亿元的约1/3左右系汽车模具测算)。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虽然同处于汽车模具行业,但模具类型有所差异。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公司与上述公司均处于所属汽车模具细分领域的领先或知名企业。由于汽车模具市场规模广阔,但行业内从事模具生产的企业数量众多,且普遍规模较小,汽车模具企业较为分散,公司与上述公司在汽车模具行业的市占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从技术研发能力指标来看,与上述公司相比,公司研发费用绝对值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更高,技术人员占员工人数的比例也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拥有128项专利,其中包括63项发明专利和65项实用新型专利,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专利数量处于较高水平,显示出了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公司作为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超达牌汽车内饰件热压成型冲切模具”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剪切式主地毯冲切模具”获2014-2016年度模具行业“精模奖”,“剪切式汽车轮罩护板冲切模”、“搪塑仪表板发泡模”获2016-2018年度模具行业“精模奖”。公司先后获得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2015年度工装模具供应商优秀管理奖”、“2017年度SGM工装模具供应商”、“关键零件一级检具供应商”等奖项。

  5、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比产品主要为模具,2018年-2020年发行人模具产品单价与可比公司模具产品单价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套

  注:天汽模、合力科技、威唐工业模具销售单价系根据其2018-2020年年报中模具销售收入除以模具产品销售量计算;海泰科和宁波方正模具销售单价来自其公告的招股说明书。

  由于模具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其销售单价主要由相关产品的尺寸、重量等因素综合决定。发行人2018-2020年销售模具产品的单价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模具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公司生产的模具产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生产的模具产品在技术工艺、应用领域、构成材料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威唐工业生产的模具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白车身及车门系统等外部结构件,其尺寸和重量较大,因此销售均价处于较高水平;而海泰科和宁波方正的模具产品虽然也包括汽车内外饰模具,但其主要生产塑料零部件(主要起支撑作用),而公司主要生产非金属复合材料成型的各类软内外饰件(主要起填充或覆盖作用)。同行业公司的模具产品在构成、材料及用途方面均有所不同,通常产品之间不存在可替代性,因此定价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生产的模具产品单价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单价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6、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注:由于宁波方正存在开展反向保理业务的情况,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的下降及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提升。为提高数据可比性,特列示剔除宁波方正后的同行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水平基本一致,2019年-2020年度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宁波方正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宁波方正存在通过佛吉亚、萨玛等境外客户指定的合作银行进行反向保理业务,在信用期到期前提前收回项目回款,并支付相应利息。2018年-2020年末,宁波方正通过境外客户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反向保理业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5%、19.70%及9.38%(2021年6月末数据未披露)。由于该等反向保理业务不附追索权,因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高。而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充足,未实际开展上述反向保理业务。因而在剔除宁波方正后,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体现出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能力较强,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保持一致。

  7、存货周转率比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整体相当,2020年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威唐工业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系其外销收入占比较高(2020年外销收入占比为75.16%),发出商品规模较小,导致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

  (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的竞争优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模、检、工”一体化的服务能力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除生产汽车模具以外,还具备提供配套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等产品及服务的能力。客户为保证同一零部件产品对应的模具、检具、工装设备实现有效协调的连续作业,避免因调试磨合不同供应商产品差异而影响正常项目进度,倾向于采购同一家供应商提供的模具及配套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公司以模具业务为基础,不断延伸开发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等产品,“模、检、工”的一体化配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一体化、多样化的产品需求。随着汽车检具和自动化工装设备等产品线的丰富完善,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客户合作的关系,提升用户粘性。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和净利润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凸显出公司产品和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以及大客户粘性。

  (2)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汽车内外饰模具及配套产品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整车厂商或汽车零部件企业对供应商的工艺标准、产品品质、交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严格,考核合格后才能纳入其供应商体系。公司在汽车软饰件与发泡件模具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均处于行业第一方阵地位,并实现了模具产品的规模化出口。在国内市场上,公司客户基本覆盖各大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企业在我国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一级供应商以及大多数知名的本土汽车内外饰一级供应商;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主要为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供应商在欧洲、北美、亚洲地区投资设立的工厂提供汽车内外饰模具及配套产品。

  公司是佩尔哲(HP Pelzer)、欧拓(Autoneum)、佛吉亚(Faurecia)、安道拓(Adient)、李尔(Lear)、延锋安道拓、长城汽车等客户汽车内外饰模具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在巩固既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长春富维安道拓、南非KAP、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天津芮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新客户。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公布的2020年度全球前百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排名情况,公司已与其中从事汽车内外饰件业务的26家企业中的19家达成了合作协议,产品广泛应用于奥迪、奔驰、宝马、大众、丰田、福特、捷豹、路虎、玛莎拉蒂、吉利、长城等国内外一线品牌车型的开发及生产。

  (3)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内外饰模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拥有原始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较强的研发成果产业化能力。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共拥有128项专利,其中包括63项发明专利和65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数量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显示出了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3,459.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6%,亦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3.80%的平均水平。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利于公司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推动产品线的丰富,为公司持续的业绩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产能不足

  凭借优秀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先进的技术工艺,公司已经掌握汽车内外饰件中的软饰件及发泡件模具产品生产的关键技术,主要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随着未来汽车新车型的推出以及原有车型改款的周期缩短,汽车内饰件模具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在超达欧洲设立后,公司对欧洲地区客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部分欧洲客户已逐步将原有本地采购订单转向公司。因此,如未来核心客户或新开发客户的订单需求日益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将不能满足,对公司进一步发展形成约束。

  (2)融资渠道单一,发展资金不足

  为了满足下游客户定制化、差异化的产品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对先进装备的投入,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引进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这些都依赖于大量资金的支持。而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目前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单一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12月8日,T-3日),且不超过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12月8日)。考虑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发行人本次的发行定价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1,8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75.8822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8.12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4,510.82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8.12元/股和1,82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1,178.40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406.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4,771.90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8.12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超达装备”;申购代码为“301186”。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年12月1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12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权限。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820.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12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820.00万股“超达装备”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12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12月1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12月1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12月1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8,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12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12月1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年12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12月13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12月1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12月14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12月1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1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12月1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认购不足及弃购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546.00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12月17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17日(T+4日)公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12月16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五、余股包销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12月17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建军

  住所:如皋市城南街道申徐村1组

  联系电话:0513-87735878

  联系人:郭巍巍

  传真:0513-8773586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021-23154344,021-2315456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传真:021-23154561

  发行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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